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庞赟)记者12日获悉,我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市政府已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创建工作的部署、协调、推进、督查和考评等工作,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根据《咸宁市加快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规定,创建期间,我市将开展推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耕地保护提升、国土资源永续利用等五大行动。
具体措施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确保“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少用地、用好地、不缺地。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1万亩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4.5万亩以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30.06万亩。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严格新增建设项目选址,各项建设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严格保护河流、湖泊、山峦、草地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用地。全面关闭“三道两旁”及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非煤矿山,全市非煤矿山采矿权总数控制在30个以内。以通城、嘉鱼、通山县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试点,逐步推广,到2020年全市矿山均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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