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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发现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2018-02-12 10:25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程昌宗 通讯员 章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椐《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温泉公安分局决定在温泉辖区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果您在温泉城区发现以下九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把持村组社区政权、操纵破坏村组社区换届选举、垄断集体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4、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恶势力;

  5、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非法高利放贷、“硬”、“软”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7、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8、各类传销犯罪团伙;

  9、其他黑恶犯罪线索 除拨打110外,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扫黑办公室

  电话:0715-8232533

  电子信箱:wqgafjxjdd@126.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242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刑警大队

  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编辑: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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