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志茹 通讯员 柳丹)2月24日,市政府督查室、市消防支队联合咸安区政府督查室、法制办,对温泉城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文化广场进行消防督导检查。
据了解,温泉文化广场2003年底开工建设,2005年建成投入使用,开发商已将该广场全部卖给了业主,现有业主35个,总建筑面积约9440平方米,通过中庭上下贯通,整个建筑功能复杂、人员密集、可燃商品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因广场内业主较多,各自为营,管理起来比较难,对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出资方案在业主内不能达成一致,导致迟迟无法开展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检查中,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文化广场隐患整改现场及整改期间安全制度的建设,表示每月将对隐患整改情况及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办,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对于不进行隐患整改的商户,一律采取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关停,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日日有改进,周周有进展,按时整改销案。
为早日消除文化广场内部火灾隐患。年前,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责成由咸安区政府牵头,公安、安监、住建、文化、供电等相关行业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具体研究落实隐患整改工作。2月9日下午,温泉消防大队在文化广场召开重大火灾隐患约谈会,向各商户明确该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火灾危险性;组织商户学习并签订了《咸宁市文化广场重大火灾隐患告知书》和《防火责任公约》,要求在2018年4月底前,文化广场内部隐患必须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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