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原子 通讯员蒋昊)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院怎样为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记者20日从市中院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三个一”活动座谈会上获悉,全市法院系统将通过“三个一”活动,为我市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推动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个一”活动,即全市各法院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对口联系一批骨干企业,帮助其解决涉法问题;每年至少为辖区骨干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堂法制课,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企业胜诉债权专项执行活动,及时实现企业胜诉债权。
为求活动达到实效,市中院将对此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开展情况纳入干警工作业绩档案,作为考核奖惩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不干预企业经营等内部事务,不接受企业的“答谢”宴请及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对企业进行变相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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