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镇强)记者近日获悉,我市将以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4月14日至5月6日,省第三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保督察,并于6月22日向我市进行了反馈和移交。按照有关要求,我市要在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据了解,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咸宁市5个方面19类共计74项整改任务。
根据要求,全市上下要坚决按时完成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限时整改、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集中立即攻坚克难,持续发力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确保时效。对省第三环境督察组移交案件线索,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编辑: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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