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庞赟 通讯员 林世海)日前,市建工处下发防暑降温工作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改善施工现场饮水卫生和饮食卫生条件,合理调整安排高温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期,我市持续高温天气,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极易发生高空坠落、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高温天气期间,各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建筑工地高温防暑降温此项工作,落实指定负责人,为一线施工人员做好防暑降温服务。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严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岗,安全帽、安全带必须规范佩戴。
施工企业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适时避开中午高温酷署时段,妥善安排施工作业人员的休息。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在建工程项目每天上午11点至下午3点的时间内不得进行施工层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有充足的茶水、防暑药品供应,加强对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的有效管理,讲究饮食卫生,注重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以提高他们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杜绝不遵守安全制度盲目赶抢工期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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