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镇强)13悉,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用一系列奖励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意见》指出,截至2017年底,全市民营市场主体占各类市场主体的95.6%,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75.75%,税收贡献率达60%,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支撑。各地、各部门要坚定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信心,培育壮大一批民营大企业集团、“科技小巨人”“隐形冠军”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力争到202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超过80%。
《意见》要求,要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干事创业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要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落实惠企金融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直接融资。要着力保障民营企业生产要素,协调解决企业用地、用能、用工和人才需求。要着力构建健康新型政商关系,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激发企业家精神。
据了解,为了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措施。具体包括:支持“个转企”“小升规”,对新入规的市直工业企业,市财政给予2万元奖励;对新入规的县(市、区)工业企业,市财政给予1万元奖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配套奖励。
首次入围全省民营企业10强、100强和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的,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首次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或中国制造业500强的,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
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且连续3年增长率达到30%以上的民营企业,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增税收500万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50人以上且对扶贫开发、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民营企业,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市直企业(项目),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和省级认定的"智能制造"和"隐形冠军"的市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对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的申请费、代理费给予全额补贴;对我市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绿色新产业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按照不超过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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