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周阳 通讯员罗玲 邓贵宝)中元节(8月25日)将至,即日起至8月26日,我市将在市中心城区开展禁止燃放鞭炮、焚烧冥币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环境质量,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据了解,我市严禁在城区内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背街小巷、城区公园、淦河河边等公共场所撒石灰、烧冥纸和其它祭品、燃放烟花爆竹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大气环境质量的祭祀活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香、蜡烛、钱纸等祭品,祭品经营一律进店入市。严禁在露天场地或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严禁在道路或公共场所抛撒、焚烧物品。
据悉,我市重点查处三类违规行为:查处违规祭祀行为,对不听劝阻,占道经营祭品或在城区内撒石灰、烧香、烧冥纸、烧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执法人员予以清除,并按《湖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罚款;查处垃圾焚烧行为,对不听劝阻,在露天场地或者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在道路、公共场所抛撒、焚烧物品的,由当事人及时予以清理或者清除焚烧的垃圾,并按《湖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以罚款;查处城市市容违章行为,对乱搭乱建、乱停乱靠、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妨碍城市市容环境的行为,由当事人及时清理或恢复原状,并按《湖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以罚款。
同时,我市将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环境卫生义工活动、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树立殡葬祭扫新观念,积极倡导低碳、生态、文明祭扫活动。
目前,我市已从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咸宁高新区、咸安区政府及“三办四镇”、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等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近200人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对违规祭祀等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制止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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