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左长康)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将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坚决查处农村低保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
此次行动治理重点包括: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县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对2015年以来的“群体保”清理、大数据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认真整改工作中作风漂浮,对上级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不研究、不布置、不落实、不上报的问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工作避重就轻、消极应付的问题;日常工作中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对待群众诉求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问题;认真纠正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及对群众举报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彻底、不回复,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重点检查各地在执行低保政策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低保审批审核程序;是否做到按户施保、差额补助、应保尽保,提高人户比;是否存在不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不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评议、不经在申请人户籍所在村(社区)公示直接将申请对象纳入低保等问题。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以及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据悉,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低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杜绝心存侥幸、蒙混过关的心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无禁区、全覆盖。对已经查处的农村低保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案件,要敢于“揭短亮丑”,“不怕丢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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