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阮娅慧、谭佳蔚报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近日,通山县南林桥镇“十进十建”宣传队进村入组宣传党纪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后,监察对象范围更广,各组组长也是监察对象,如果大家发现身边的监察对象有涉黑涉恶或充当‘保护伞’的,请及时向镇纪委举报……”在石门村召开屋场连心会时,该镇纪委书记阮剑波发动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当中。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南林桥镇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工作,将扫黑除恶宣传融入新《条例》和《监察法》宣传当中,通过发放一封信、印制一本宣传手册、悬挂一条横幅、张贴一张海报、投放一块LED显示屏、播放一则巡回广播、开一次屋场连心会的“七个一”宣传形式,推动扫黑除恶宣传进村入组到屋场。
截至目前,该镇已入户发放扫黑除恶一封信6000余封、宣传手册3000余本,悬挂宣传横幅20条,张贴海报40余张,召开屋场连心会170余场次,配备村(社区)流动喇叭13台,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该镇在成立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安排镇纪委牵头对辖区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区域进行滚动式排查,由“等线索”向“找线索”转变,深入到群众中去,与老百姓“面对面”交流获取线索。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在每个村设立举报箱,开展线索“大起底”,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扫黑除恶、精准扶贫、村(社区)‘两委’换届,哪项工作需要行使公权力,哪里就可能滋生违纪违法行为,我们就要把党纪法规知识送到哪里。”该镇党委书记焦汉雄表示,将以深入开展“十进十建”活动为契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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