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婉莹
在城市道路中穿行如梭的电动车,存在的违规驾驶现象给城市交通带来危险隐患。而加装了晴雨篷的电动车让危险“升级”,成为交通部门和城管部门执法管理中的痛。自今年7月我市出台《咸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范电动车的驾驶行为,车篷整治情况如何?27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加装车篷等于加装“安全隐患”
任何东西存在都有它的道理,安装上雨蓬的电动车,在下小雨的时候骑行,可以不用穿雨衣,炎炎烈日下,还有遮阳挡光的作用。但很多事情都有双面性,安装这种雨棚多数人图的是方便,但它的不利因素也不容忽视。
家住银泉社区的骆女士今年年初就把刚装上不久的雨蓬给拆掉了。“就是因为装上了这个篷子,风一吹车就倒,现在好好的新车变成了破车。”自从给电动车安装了雨篷之后,遇到刮风天,车子就特别容易被风刮倒,看到爱车被摔得伤痕累累,骆女士无奈放弃了用来遮风挡雨的车篷。
比起骆女士,陈女士就倒霉多了。就在前不久接儿子放学回家的途中,她就因为雨篷遮挡视线和一辆侧向行驶的电动车撞了个正着。好在双方的车速都不是很快,两人都只有点皮外伤。
市交警有关负责人说:安装车篷的好处比起它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当风雨特别大的时候,车子会摇摇晃晃很难控制,这时候极其容易摔倒。而且车的灵活性也变得非常差,转弯的时候很难控制。再比如说,周边有轿车或者大货车快速通过的时候,车子就很难把持住,容易被“吸”过去。
类似“雨篷”的这些加装产品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是一种严重的安全隐患,不少人都有一种侥幸心理,说这种情况发生的机会很小,但真正发生到自己身上时再后悔就已经来不及了。
电动车车篷一周锐减三千件
从今年8月起,关于电动车的各项整治工作进入了严格执行阶段。记者看到,大街上经常可见交警拦截违规加装晴雨篷的电动车并予以拆除,偶尔也有环卫工人用环卫车拖着被拆除的雨篷去往垃圾处理中心。
一个季度过去了,整治工作进展得如何?成效怎么样? 在拆除雨篷的执法工作中受到的阻力主要有哪些?记者就此相关问题采访了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熊斌。
他告诉记者,自8月20日我市依法为电动车登记上牌以来,拆除车篷的行动就与其同步展开。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拆除车篷的行动进行得比较顺利,大部分市民均能较好地配合交警部门执法,依法拆除车篷。截至目前全市近8万台电动车已有一半以上完成了上牌和拆篷。
据悉,在11月21日至27日的一周时间里,累计拆除车篷3千件,其中第一天拆除就有约8百件,交警部门分别在花坛、泉塘、双鹤桥等交通堵点设执法点查处违规装篷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加装了车篷的电动车在数量上有了大幅度的下降。
熊斌介绍,虽然目前的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执法的过程中仍存在市民只求个人方便,不理解、不配合执法的行为,甚至有人在被拆除车篷后仍不遵守交通法规偷偷进行二次加装,这样的行为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执法进程,影响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推进。
部门联动,理性执法加柔性执法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需要每个市民的热情参与。大街上花花绿绿的车篷不仅有损市容市貌,不利于创建工作的开展,而且存在的交通隐患会在不经意间带来生命财产损失。所以必须出台长效的治理措施来整治这种不良现象。
有热心市民认为应当加大惩罚力度来限制市民加装车篷的任性行为,也有市民认为改善现状重在执法,应该增加执法警力,扩大执法范围,用强制力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市民的安全出行。"处罚只是规范驾驶行为的一种手段,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是整治活动的主要目的所在。"熊斌说。
记者获悉,本月28日,我市温泉公安分局巡特警已加入执法队伍,协同交警共同维持道路交通安全。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计划联合城管部门,在中心城区、中心卖场及集贸市场等人车密集地开展执法,将停放在区域内的电动车车篷予以直接拆除。
同时宣传工作也在进一步加强,宣执结合,通过执法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在执法点发放宣传手册,向市民普及安全驾驶知识;在媒体上曝光不文明驾驶行为,让更多人认识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
熊斌认为,电动车的整治工作具有长期性,从当前收到的成效看,市民的安全意识正在不断提升。电动车是我市市民重要的出行方式,要在保障市民正常顺利出行的基础上加强执法监管,既要理性执法,又要柔性执法。进一步完善公交系统,发展城市“大公交”,让市民不为出行“最后一公里”发愁,我市市内交通安全将会迎来质的提升。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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