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刘宇轩)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今年获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650万元,指标已分解到全市各县,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踊跃购机。
据悉,咸宁市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3大类31小类81个品目,今年新增旋耕播种机、秧苗移栽机、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残膜回收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等8个机具品目。
为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今年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部分限制性规定。主要取消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限制;取消在补贴机具上喷印补贴标识的规定;取消补贴申请过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规定。
今年,购机补贴仍实行“先购后补”模式,购机者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流程,购机者向户口所在地县级农机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审核,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补贴资金。
市农业农村局鼓励各地要探索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补贴办理“一站式”、进村入户等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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