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周阳 通讯员胡炜光)7月23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各项降成本优惠减免政策,上半年累计为企业降低税费、用能、用工、用地、财务等各项成本79853.53万元。
税费方面,我市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减免、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和涉企收费清理减免降费政策,上半年为企业降低税负成本49600万元。对所有工业项目实行“零收费”,为企业减负近1622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展工程履约综合保险制度,受理保单或保函项目6个,为企业增加流动资金2076.88万元,切实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用能方面,供电公司严格执行电价下调政策,累计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5342.92 万元。燃气公司严格执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从调整政策,上半年为企业节约用气成本1219万元;另外对咸宁南玻玻璃、咸宁南玻光电两家用气量较大的企业及13家煤改气企业进行气价优惠,优惠金额为356.6万元。
用工方面,我市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为全市企业节约社保费成本6437.41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额2767.18万元、失业保险费额2446.41万元、工伤保险费额1223.82万元。全市为45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共计115.18万元,惠及职工5354人;为182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9.65万元。
用地方面,我市采取按评估价70%确定挂牌起始价的方式为湖北华天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降低用地成本878.57万元,采取降低竞买保证金的方式让高新区内九家企业缓缴竞买保证金469.8万元。实行不动产交易、缴税和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
融资方面,我市进一步规范银行涉企收费,取消投融资顾问费、服务费等费用,商业银行对前期由企业承担的评估费和登记费,现在调整为由银行全额承担,仅收取贷款利息,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8000余万元。为23家企业提供过桥资金1.92亿元,节约企业融资成本795.52万元。全市重大产业基金用于企业临时周转近3亿元,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节约企业成本近3000万元。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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