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宋文虎、通讯员柯国强报道:日前,通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抓获犯罪分子1名,带破案件37起,挽回群众损失近4万元。
4月10日,通山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一个从安徽省芜湖市打来的报警电话称,自己在“闲鱼”交易平台上出售一部手机,一自称是咸宁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徐姓学生购买后,又声称手机质量有问题,要求互相退款退货。哪知,自己退款后没有收到寄回的手机,也联系不上对方。查询物流信息后发现,收件地点为“顺丰速运”湖北通山厦铺联系点,于是致电湖北通山警方报警。
接到报案后,通山警方经过细致侦查,发现厦铺镇徐某自2018年以来,在网上买卖手机十分频繁,涉及十多个省市,数量达100多次。民警对全国100多名与徐某有手机交易的受骗嫌疑人进行电话调查,确认徐某共实施诈骗案件40起,骗得手机40部,折合价值38219元。
经大量反复工作,所有受害人均配合完成报案材料和相关笔录。徐某家属向受害人全额退还了诈骗的手机款。
8月5日,嫌疑人徐某被移送起诉,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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