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朱萍、通讯员赵爱报道: 11日,全市召开部署会议,全面启动预拌行业环境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会上,城区16家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签订了承诺书。
市住建部门要求,所有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在10月15日前完成运输车辆翻新无污迹等整治任务,确保车辆干净、号牌清晰、车容整洁。否则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进入城区未整治的混凝土专用车辆实行扣留。
专项整治期间,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完成六项整治标准,主要包括开展交通安全培训、确保运输车辆翻新无污迹上路、生产线配备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出入车辆进行机械化冲洗、场地全硬化并完善排水沟系统、划分区域保证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等。
10月15日前,检查组将对各预拌企业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未通过验收的企业,将给予严肃处理,并在媒体上曝光。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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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多举措给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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