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恬、通讯员朱敏报道: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该局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从12月1日起,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从而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运行成本。
消息一出,许多市民着急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是不是意味着生育保险被取消了?以后的生育报销是不是会受影响?
“其实,大家根本不用担心。因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是取消生育保险,并非险种的‘合并’,而是通过管理运行层面上的合并实施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的一项独立险种仍将保留,‘五险’不会变‘四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将会进一步增强制度保障功能、推进人口政策落实和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不会变,在缴费比例方面,个人无需多花钱。举个例子,用人单位原本给员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率为8%,生育保险缴费比率为0.5%;两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缴纳的新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就变成了:8%+0.5%=8.5%。总体缴费费率与实施前保持一致,不增加用人缴费单位负担,个人仍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两险合并实施后,不改变参保范围、待遇项目和支付水平,除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待遇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保持不变。值得说明的是,我市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为剖腹产5000元、顺产3000元,这个标准与全省兄弟市州比较处于较高水平。
同时,两险合并实施可以防止无良企业减少职工待遇。“此前,有不少企业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削减社保费用支出,就只给职工缴纳三险,员工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而在两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实行统一参保。职工能同时享受到应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总之,两险合并实施不仅不会影响大家的权益,还可能给大家带来更多的好处。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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