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哲、见习记者 谭宏宇、通讯员 杨昌
11月27日,咸宁召开《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创业支持、引才留才服务等9个方面出台系列优惠政策,以覆盖面广、服务性强、多元化的政策举措,吹响了咸宁揽才新号角,力争5年内吸引10万名大学生来咸就业创业。
新闻发布会上,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王江通报了《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等相关情况,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做了政策解读。
根据各部门解读情况来看,此次《实施意见》突出“6个有”亮点,即让大学生来咸工作有房住、生活有补贴、就业有渠道、创业有扶持、直系家属就业有推荐、人才流通有机制,着力解决人才来咸工作的后顾之忧。
工作有房住——来咸就业创业,且在本市城区无住房的大学生可申请租用公租房,租金第一年免交、后两年减半收取;“大学生引进计划”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我市新购普通商品自住住房的,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提升至限额1.5倍,并给予8000元至10000元的购房补贴。
生活有补贴——对35周岁以下来咸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大学生,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5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
就业有渠道——5年内,全市将组织建设600个以上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为来咸就业大学生提供10000个实习实训岗位。对在咸实习实训的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每人每月1000元、1200元、1500元的标准给予实习实训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对来咸求职竞聘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按照省内、省外分别给予每人给予200、500元一次性求职竞聘补贴。
创业有扶持——对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在集中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或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正常经营纳税12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每月500元,最长为3年的租金补贴,对大学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咸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首次创业满一年的大学生,招用大学生10至50人超一年并缴纳社保的给予5万至20万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助;另外,对在咸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给予个人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不超过10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全额贴息,额度100至300万元的给予50%贴息补贴,对在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的大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创业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免除反担保手续。
直系家属就业有支持——对在咸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的的直系家属未就业的可由当地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推荐就业。
人才流通有机制——全市每年将在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设置1000个以上基层服务岗位,逐年增加县乡公务员和选调生、乡镇学校、医院、林业等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聘)的人数;完善规范公务员调任机制,每年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和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选调),按照招录(聘)人数的40%比例,定向招录(聘)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岗位服务达到规定年限的优秀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才,以此进一步畅通不同类型人才之间交流渠道。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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