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刘莉)近日,市人社部门向市直51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414万余元,涉及职工10169人。
根据《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办法》规定,我市自今年8月启动实施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工作以来,共有近上百家企业申报稳岗返还资金。
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审核,已确认84 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政策,返还资金 533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414万元已经拨付到位,涉及51家企业;第二批资金120万元预计年前可以拨付到位,涉及33家企业。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正常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按2018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60%、50%返还。其中,对不减员参保企业,按返还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返还资金。对受贸易摩擦影响有减员的外贸企业且减员率低于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参保企业,按其返还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目前,市直稳岗返还补贴申报工作流程已实现全程信息化。符合条件的企 业在网上办事大厅即可申请,系统将自动核对缴费信息、判断减员率、核算补贴金额。
据悉,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的相关支出。享受政策的企业要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作用,积极开展职工培训,提升职工队伍技能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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