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张欢、通讯员钱璇报道:13日,咸安交警大队马桥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毛坪红绿灯处,设卡开展春运车辆检查工作时,查获一起公路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并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当日10时许,民警在对一辆牌照为鄂L1***8的客运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19人,实载23人,属于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达2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余某某对超员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依法对驾驶员余某某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咸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超员是一项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确保出行安全。
编辑:hef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