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张恒报道:23日,我市警方又通报一批防疫期间违法遭严惩案例。
——赌博行政案件
2月20日21时许,赤壁市车埠镇白驹村刘某军、张某山等4人在一起赌博,赤壁市公安局依法对4人各处行政拘留5日。
2月19日23时许,通城县北港镇方段村二组杨家园杨某贵、李某运、胡某周等11人在杨某贵家赌博,6人旁观,通城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贵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500元,对李某运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1000元,对胡某周等9人各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对旁观6人各作出行政处罚。
——违反设卡管理行政案件
2月20日8时许,咸安区银泉广场小区业主骆某连无通行证,不配合测量体温并登记,与防疫卡点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后驾驶电动车强行冲卡。咸安公安分局依法对骆某连处以行政拘留5日。
——不服从防疫管理行政案件
2月20日12时许,嘉鱼县渡普口镇烟墩村村民刘某芳持伪造的“咸宁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驾车途经咸安区向阳湖镇北岭村收费站防疫卡点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咸安公安分局依法对刘某芳处以行政拘留5日。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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