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原子) 5月22日,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科技学院医药研究院院长刘超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咸宁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刘超认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生态环境保护做得好,人们居住的环境好,人的健康品质就有保障。咸宁气候条件宜人,地理环境优越,生态自然资源丰富,这些都是优势。但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首先要科学合理规划,围绕区域生态的平衡,实现自然生态、经济和社会等系统的有机统一。
第二,依法依规保护生态。生态环保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大对污染源的管理监督;检察机关要发挥公益性诉讼的检察职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守住法律底线,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守职尽责,促进全社会履行生态保护职责。
第三,教育和引导市民自觉保护生态环境。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个人素质和环保意识,进而引导和规范市民的各种社会行为,比如不随地吐痰、不带宠物到人口聚集地游玩,及时清理宠物大小便等。同时,政府要提供便利化设施和工具,比如多设置封闭的垃圾回收箱,加快实施垃圾分类,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强化监管作用等,加大对市内的道路、小区、公园、景观的环境保护,共同构建一个良性的生态和生活环境。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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