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2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一季度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计9506件。与去年同期3273件相比,诉求量约为去年的三倍。
一季度食品类投诉占比大。疫情期间由于居家隔离等各项措施,粮油肉蛋菜果等民生商品价格小幅上涨,反映食品价格的诉求也比较强烈。社区团购平台也产生了大批订单。因人工紧缺物流配送无法承担大量订单,导致配送的生鲜食物变质,配送问题产生的食品安全投诉突出。
春节假期结束之后,老百姓家中的过节食物基本用完。2月初开始,我市涉嫌“消费欺诈”的投诉举报增多。
3月15日至3月底,随着全市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进,不少小超市、便利店逐渐开始营业,食品类投诉开始指向“商超出售过期变质食品”这一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加大市场巡查,提醒食品经营者应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自觉下架过期食品,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不得对临期食品用折扣款、特价产品等词汇替换,严禁将过期食品重新包装再印上生产日期销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购买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同时查看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
截至2020年3月31日,省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分析平台显示,咸宁市2020年度消费维权情况办结率为96.21%,比全省平均办结率91.98%高出4.23个百分点。办结率位居全省第二位,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66.11万元。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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