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实习生 王瑶) 8月4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经过前期推荐申报,我市审定湖北鄂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58家企业为2018年至2019I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据了解,为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营商环境,促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询函征信、审核、推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评价并向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审定湖北鄂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桂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志能建筑有限公司等258家企业为2018年至2019I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经研究决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对这些企业进行了公示,按照有关规定,获得我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应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发现并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将撤销其公示资格。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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