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黄柱、通讯员汤东湖、吴新江报道:“没有你们帮忙,我的1400元购药款就得打水漂了。”近日,85岁的王婆婆给赤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打来感谢电话。
今年6月,王婆婆在某电视频道看到一则药品广告,承诺无效退款。随后,她根据广告提示购买了价值1400元的治疗益气养血药品1箱,但收货吃了不到一盒,感到效果不好。便打通了某业务员的电话,将剩余所购药品寄回该业务员所在地沈阳,要求退还全部货款。哪知,事后该业务员电话停机,失去联系,无奈之下,王婆婆投诉到赤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由于王婆婆年事已高,购药细节已无法记清,手上仅有的证据就是一张药品说明书。为了帮老人追回购药款,工作人员多次与某快递公司联系了解药品去向,并依据药品说明书上的企业名称发函到该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生产企业联系到其驻沈阳的业务员,后经多次联系沟通,耐心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该业务员将全部购药款1400元一次性退还给王婆婆。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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