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王莉敏、通讯员罗玲、黄静、钱炯石报道:共享(电)单车为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方便,可无序投放堵塞交通等现象也带来了安全隐患,给城市管理增加了压力。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9月份,我市多部门联合开展市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专项整治行动。
前期,市城管执法委摸底调查发现,咸宁城区共投放有2万多辆共享(电)单车,而咸宁城区共享(电)单车饱和状态为1万辆,无序投放造成共享(电)单车利用率不高,存在极大的资源浪费。同时,共享(电)单车存在乱停乱放等现象,影响市民出行和市容市貌。
整治行动中,市城管执法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组成的共享(电)单车专项整治专班,约谈了咸宁城区投放共享(电)单车的4家企业负责人,动员企业在9月7日前将城市公共空间投放的共享(电)单车进行清理回收。专班将对限期内未清理的共享(电)单车进行清理。
根据《咸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共享(电)单车企业经市城管执法委登记备案后,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共享(电)单车企业登记上牌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共享(电)单车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为规范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制定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合理设置共享(电)单车停放点,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线下运维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督促企业加强线下运维能力建设,提高运维水平。
我市还将多渠道宣传“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通过公益广告、志愿活动等方式引导市民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营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管共治良好氛围。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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