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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检察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彩铃上线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07-05 09:07

咸宁网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孙丽君)“您好,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温馨提示,为营造公正廉洁司法环境,请不要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也不要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若违反上述规定,我们将如实记录。如需了解案件信息,请拨打12309咨询,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7月3日下午3时许,记者拨打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电话联系有关采访事宜时,电话响起了这样一段彩铃声。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为大力营造执行“三个规定”浓厚氛围,防止干预司法办案行为,全面筑牢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的“防火墙”,咸宁市检察院从7月1日起为该院固定电话特别定制开通“三个规定”彩铃。借助电话传播迅速和受众普遍的特点,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防止干预过问司法“三个规定”内容,警示每一位试图向检察干警说情或打听案情的领导干部、亲朋好友切勿违反“三个规定”。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短短30秒的彩铃,既表明检察机关旗帜鲜明的态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又是增强干警红线思维,强化底线意识的一种警示提醒,更是温馨提示社会各界在与检察干警日常工作交往中不要打探案情、请托说情,为防止权力干预司法设置了一道“防火墙”。

据悉,市民拨打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所有办公场所固定电话,都能听到“三个规定”提示彩铃声。

相关链接:什么是“三个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 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拒腐防变的“护身符”。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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