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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利用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广告宣传 咸宁一起侵权案入选全省十大典型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2-04-27 04:09

咸宁网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黄泽中)4月19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对外公布了2021年度全省知识产权(商标)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我市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入选。

据了解,十大典型案例是从全省征集推荐的45件商标行政保护案例中评选产生,综合考量涉案金额、案件领域、社会效应、普法意义、执法示范等方面的典型性,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集中展示了湖北商标行政保护工作成效,推动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我市入选案例为崇阳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查处利用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案。2021年10月,崇阳县局依法对崇阳某装饰公司经营的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130份标注有“东方雨虹家装必备中国驰名商标”等内容雨虹防水宣传单,涉嫌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利用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2月以0.3元/份的价格在某广告店印制了500份广告宣传单。当事人为宣传其门店,促进产品销售,擅自在上述宣传单上标注含“中国驰名商标”等内容的广告宣传语。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构成利用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是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调查取证,符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执法部门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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