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举报车窗抛物有奖!昨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委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获悉,市民可通过咸宁指尖上的城管“随手拍”应用举报车窗抛物行为,按照《咸宁市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给予话费充值奖励。
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人殷刚锋表示,车窗抛物,危害性极大,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给环卫工人增加工作负担与隐患。结合当前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咸宁指尖上的城管“随手拍”应用增加车窗抛物举报功能,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坚决抵制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
据了解,市民在日常出行中,通过行车记录仪、手机抓拍等方式拍摄车窗抛物有效证据图片或视频,在微信上搜索公众号“咸宁指尖上的城管”,点击“随手拍”栏目,选择“问题上报”菜单,根据指引上传图片、视频、填写问题描述等,选择“提交”即完成举报。
殷刚锋介绍,市民通过“随手拍”提交车窗抛物有效证据图片或视频后,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将立即通过咸宁市数字城管平台,将案件派发至咸宁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咸宁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迅速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车窗抛物可处以警告或20元至200元罚款;乘车人车窗抛物可处以警告或5元至50元罚款。
需要提醒的是,拍摄的图片或视频要有从车窗抛物的镜头以及涉事车辆车牌号,便于交警部门查处。图片及视频可以现场拍摄,也支持从相册上传。图片支持bmp、gif、jpeg、png等常用格式,视频仅支持mp4格式,单个大小均不能超过20MB。
市民不仅举报车窗抛物有奖,反映其它城市管理问题也有奖。根据6月1日起施行的《奖励办法》,社会公众使用微信公众号“咸宁指尖上的城管”随手拍举报的信息,经城管指挥中心认定有效的,给予举报人相应积分奖励,以话费充值的方式实时兑现,每1积分等值兑现1元话费。积分奖励标准综合案件类型、处置难易度及处置时限等分为六个档次。举报奖励每人每月最高500积分封顶。
我市城市管理信息受理范围分为城市管理事件类和部件类。其中,城市管理事件类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街面秩序、供水管道破裂等突发事件、门前(四包)脏乱等其它事件以及毁绿占绿等拓展事件。城市管理部件类包括: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房地下室等其它设施以及广告牌、指示牌等拓展小类。
《奖励办法》明确了信息收集要求、信息奖励标准。年终,对城市管理监督员、城管系统一线管理及环卫非公职人员案件上报、核实、核查前三名进行奖励,对市区相关专业部门非公职人员案件处置前三名进行奖励,并按综合评分定三个档次对从事案件处置的相关企业单位进行奖励。
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出台《奖励办法》,规范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工作,完善举报奖励机制,从而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咸宁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指挥、考评作用,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大城管”管理格局,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记者 周阳 通讯员 张鹏)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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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网民可通过12377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客户端等渠道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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