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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益广告“创文我参与 大家来纠错”活动公告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2-07-14 09:21

为规范咸宁市公益广告发布,传播主流价值,弘扬文明风尚,展示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形象,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委文明办现面向全市开展公益广告“创文我参与 大家来纠错”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715日至2022915

二、“纠错”范围

咸宁市温泉办事处、永安办事处、浮山办事处范围内及周边乡各种场合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的所有公益广告(包括指示路牌、标牌、电子显示屏等),不含企业、商家、店铺等自行刊登的商业广告。

三、“纠错”内容

1.导向偏差。价值导向不正确,有违背党和国家政策导向的表述等。

2.文字画面错误。党旗、国旗、党徽、国徽未按规范运用;内容错误,有错别字,有标点符号错误,有语病歧义等;指示牌、路牌标注错误,位置不合理。

3.标语使用不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表述使用不规范,增减内容,与其他内容混搭,有不应出现的制作单位落款、LOGO等。

4.公益广告牌老旧破损。公益广告牌有破损、老旧、脱落和严重污渍等情况。

四、参与方式

关注 “文明咸宁”微信公众号,点击“监督平台后进入“问题上传”,将错误的公益广告拍成图片或视频,标注拍摄位置、拍摄时间、具体错误,填写拍摄者姓名和联系方式上传。市委文明办将对首位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问题处理

1.市委文明办对报告人反映的问题核实后督导责任单位整改,并选择部分典型问题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2.委文明办及主办单位对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咸宁市委文明办

2022714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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