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郭蓉 通讯员邹晓伟)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近日,我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督查。
据了解,本次督查内容包括重点信访件交办情况督查,对省、市转办(交办)重点信访案件调查(核查)、依法查处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未批先建”项目进行督查,重点对省审计厅通报“未批先建”项目清单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各县(市、区)“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清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落实环保网格化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要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拟定配合方案,准备工作台账,落实督查现场。并要求检查组到实地察实情,严格按照督查时间、内容、方式、要求落实相关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督查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将对专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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