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丁婉莹、通讯员张冰、杨坤、陈婵媛报道:4月7日晚,在市城区银泉大道、文笔大道、大畈东路等处,市城管执法委综合执法二支队执法人员联合交警,对辖区的三、四轮车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不少三、四轮车流动摊贩为了招揽生意直接将车停靠在城区路边和人流量较大的十字路口,不仅影响过往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还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秩序管理,4月7日起,市城管执法委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城区流动三、四轮车摊贩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确保“还路于民”。
集中整治期间,执法部门对在东外环—官埠大道—咸安大道—桂乡大道—京广高铁—咸安大道—巨宁大道—河堤西路—嫦娥大道—太乙大道—南外环范围内,占用主次干道(人行道、慢行道)、交通路口、学校医院周边、农贸市场门口、公园广场入口、消防通道、盲道等公共区域从事违规占道贩卖水果、牛(羊)肉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予以没收经营物品、工具,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擅自占用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法律规定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前期,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发布《关于三、四轮车流动占道经营集中清理整治的通告》,并现场对占道摆卖的三、四轮流动水果车、流动小吃车摊贩等进行劝导,耐心细致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占道经营对市容市貌的影响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其规范经营行为。针对个别多次劝说教育拒不整改的,则依法依规查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使其提高遵法守法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小孩子经常吵着要买路边摊食品,现在没了‘三无’摊贩,我们安心多了。”“晚上没有嘈杂的买卖声打扰休息,真舒心”“多管一管,情况就会改善很多,真正是还路于民”……当晚,在永安大道、鱼水路、怀德路等路段,市民看到整治后的马路宽敞干净,纷纷拍手称快。
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效果,全力保障市容环境秩序。同时,提醒相关从业人员积极配合本次集中整治,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编辑:hefan
上一篇:
咸宁市开展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培训
下一篇:
咸宁监狱春风行动进高墙
近日,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通报表扬100名成绩突出女民警、100名好警嫂、100名爱警母亲。其中,我市嘉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咸宁网讯记者章文静、通讯员吴逸斌报道:9月1日,通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走进城关、南门等中小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开...
咸宁网讯通讯员齐丹丹报道:9月28日上午,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深入辖区国网通山县供电公司开展“零酒驾”创建行动,通过...
咸宁网讯记者宋文虎报道:近日,有市民廖先生反映通山县老看守所在拆除,妇幼保健院在旁新建,施工造成主干道及周边灰尘太大...
滴滴驾驶员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不酒后驾驶,警钟长鸣,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和谐...
为了预防因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而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我大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从警以来,他参与侦破杀人、抢劫等重特大案件300余起,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刑侦岗位技术能手”“优秀刑...
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及时宣传到千家万户,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共建共享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指示灯指示绿色可走,可却在转弯处划实线,这样是否合理。据交警大队核实,李先生的车辆在今年10月30日至11月11日期间,在通...
从警以来,他参与侦破杀人、抢劫等重特大案件300余起,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刑侦岗位技术能手”“优秀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