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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严管火种进山与野外用火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5-11-03 09:07

咸宁网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杨利涛)10月31日,记者从咸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我市已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明确戒严期限为11月1 日至明年4 月30日。

戒严令划定,全市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区、集体林场、集中连片封山育林地段,以及单位和个人所有林地、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地段,均为森林防火戒严区。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提倡文明祭奠,严禁在戒严区内烧纸、点蜡、送灯、燃放鞭炮;严禁生产活动中吸烟、烧火取暖、烧田埂、烧山等危险行为;所有进山人员须接受严格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上山。

广大群众需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严禁谎报、乱报。

此外,《戒严令》明确,凡在森林防火戒严区发生森林火灾的,除依法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外,对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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