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咸宁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分别为每人每月110元、125元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6-04-15 10:22

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魏浩)4月1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我市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5元。

据介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用于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用于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此外,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为方便残疾人申领补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市已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并实行“跨省通办”,残疾人申请相关补贴可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也可以采取“全程网办”,在线提交补贴申请证明材料,由户籍地相关部门线上审核后,通过社会化形式发放补贴。


编辑:hefan

上一篇: 咸宁市出台加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新举措
下一篇: 文明新风润乡野——通城县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