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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成立机构提高标准 争创省级社会救助示范县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3-11-04 05:37

  本网讯 记者黄柱、通讯员杨昀琰报道:10月16日,崇阳县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自此,该县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又多了一有力帮手。

  据悉,该中心是在县低保局的基础上成立的新机构,由县财政局全额拨款办公。其主要负责全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居民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救助申请家庭状况核对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2013年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创建方案》文件精神,该县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该县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建立机构,完善核对工作机制。该县将示范县创建工作内容列入县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除了成立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县政府还向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印发了《崇阳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和核对内容、核对流程,结果动用等事项,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透明,实行动态管理。

  规范管理,推进法人登记工作。根据省编办和省民政厅《关于农村福利院法人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县民政局协调县编办,于今年10月为全县12个乡镇农村福利院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发证,法人由乡镇民政干事兼任,进一步理顺了农村福利院的管理体制,明确了责任主体,规范了管理。

  同时,为促进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的提高,该县心系民生,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参照该县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10月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将该县农村低保标准从1500元每年提高到1800元每年;城市低保标准每月300元不变;五保户供养标准从2100元每年提高到4000元每年,从2014年元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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