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老人交齐手术费 手术前又被告知交"会诊费"
本网讯(记者方达星 张瑜)东凑西借,终于交齐了治疗白内障的5700元手术费用。然而手术前,却被医院告知还要交500元的“会诊费”,并且不提供发票。昨日,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遭遇此事的患者何爹爹,觉得难以接受。
今年已经69岁的何爹爹家住咸安桂花镇,患有白内障。因为家里经济拮据,听说做白内障手术要花很多钱,所以一直拖着没做手术。为了多挣点医疗费,年近七旬的何爹爹在咸安城区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近日,他又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了3000多元,来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白内障。
“我已经交了5700元的检查费和手术费,马上就要动手术了,结果医院说还要交500元的会诊费,不然就不能进行手术,并且这笔费用医院也不会开具发票。”何爹爹对医院要收取会诊费表示不解。他认为,白内障手术该交的费用都已经包含在5700元里,医院为什么还要收500元的“会诊费”?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市第一人民医院五官科医生办公室,就白内障手术收费事宜进行了咨询。办公室一位女医生告诉记者,做白内障手术有两种价格,即4000元和5700元。患者还要交500元的“会诊费”给从武汉请来的教授。目前,咸宁还没有会做白内障手术的医生,“会诊费”不能报销。
该医生解释称,500元“会诊费”不是医院收了,而是直接给教授。自医保局说“会诊费”不能报销后,这笔“会诊费”就从手术费里划出来。之前,这笔费用是包含在手术费里的。
500元“会诊费”的收取是否合理?对此,记者拨通了咸安区卫生局医政股办公室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她是新来的,无法回答记者的问题。并称股长开会去了,自己不方便把股长的电话告诉记者。
记者查询卫生部出台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属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
编辑:zhusi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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