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获评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城市
本网讯 (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赵湘涛 高艳)日前,全国普法办公室通报表彰了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荣誉称号。这也是我市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取得的最高荣誉。
自全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咸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在我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汇报、反馈会上,省检查组对我市法治城市创建、完善考评机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有“四个全省率先”:即率先实现市县全部启动、法治城市建设率先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率先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率先举办全市无纸化学法用法网络考法。
经推荐考核,我市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称号;咸安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通山县委书记杜文清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编辑:zhusi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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