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饶红斌、通讯员付强报道:昨日下午,我市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专题会,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市委副书记陈树林、副市长闫英姿出席会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森工作,2011年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生态咸宁,争创国家森林城市”。2012年10月我市通过省级验收,12月5日我市被授予“湖北省森林城市”称号。按照国家验收条件,我市将在2015年6至8月接受国家林业局考核验收。
会议指出,2012年以来,我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取得较大成绩,但工作不平衡,还存在较多问题和不足。咸宁具有生态优势,更有条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我们要以此为抓手和平台,彰显优势和特色,把咸宁建设得更加美好。
会议强调,绿色决定生死,无树则无生态。市林业局担负创森工作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对标自查、提升完善,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搞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要通过今冬明春的努力,以“封山育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防火护林”,在“山边、水边、路边、田头地边、房舍周边”补上短板,绿化美化咸宁秀美山川。
据悉,目前全国共有58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其中我省有武汉市和宜昌市。襄阳市和随州市今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考核验收的内容为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共5大项40小项)达标情况,以及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十大工程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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