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程统 通讯员房利蓉)为了净化公安交警窗口单位周边治安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法中介带来的不良负面影响,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台“十八条”工作措施,开展整治非法中介扰民专项行动。
近年来,一些非法中介利用群众不熟悉车驾管业务流程,欺骗误导市民从中牟利的违法行为损害了群众利益,危害了公安交警形象。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专项行动,铁腕整治非法中介扰民问题。
此次行动,交警部门将联合工商、物价、税务、辖区派出所开展联合整治,重点打击非法中介在各业务点周边拦堵车辆招揽业务;打击非法中介编造谎言,夸大办事难度欺骗办事群众;打击非法中介坑蒙拐骗,骗买骗卖,超标准收取中介费从中牟取暴利;打击非法中介使用伪造的印章、票据,假委托书、假暂住证等办理业务;打击“分托”借用他人驾驶证帮人清分从中牟利;打击驾驶人智能考场敲诈欺骗考生等违法行为。
此外,交警部门将完善车管所业务大厅等地的电子视频监控,通过视频监控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控,防止内部人员与非法中介人员相互串通。车驾管业务办理实行叫号服务,落实“一窗式”办理业务。完善“网上车管所”服务功能,提高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的比例。推行免费导办,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业务咨询和导办,挤压非法中介生存空间。发挥“流动车管所”的作用,实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并建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人才库,对机动车考试各科目的考试员实行定期更换、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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