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向东宁报道:昨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听取“责任清单”清理情况汇报,要求各单位于本月底前公布责任清单和流程图,包括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时限、承办机构、救济渠道等内容,供社会公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这是继今年4月市政府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又称“权力清单”)和《市级服务管理事项目录》以来,我市规范政府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范围的第3份清单。
根据“责任清单”的清理要求,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必须有规章以上依据,行政强制、行政征用必须有法律、法规以上依据,行政复议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奖励、行政拨款、其他权力必须有市级规范性文件以上依据。63个部门共上报主动办理事项4809项,最终确认49家单位主动办理事项3879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行政拨款、行政奖励、行政征用、行政复议等权力。
市政府常务会议认为, 拿出“权力清单”,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给出“负面清单”,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出“责任清单”,让政府部门 “法定职责必须为”。三大清单的公布,是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涉及事项办理的所有流程都将全部公开。
市长丁小强主持会议。
会议还审议了《咸宁市“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咸宁市长江(干线)岸线利用控制性规划(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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