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黄兰芬)9月底开始,我市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租房,进行统一管理。“两房”实行并轨运行后,保障群体没有太大变化,申请渠道统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享受到租金优惠。
“两房”并轨运行前,公租房保障对象是新就业住房困难群体,像刚毕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廉租房主要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房”并轨运行后,保障的对象是城镇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住房困难群体。
并轨运行后,申请渠道统一,按公租房有关规定执行。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况的基础上,统一轮候配租。在房源分配上,优先解决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
公租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运营成本以及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租金。对不同的保障对象实行差别化租金。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租房,可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予以适当补贴。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租金减免或补贴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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