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庞赟报道:日前,市政府制定“关于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扶持电子商务发展。
全市每年安排1000万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和奖励电子商务的普及和发展,重点支持电商公共平台项目(包括电商产业园、电商联盟、技术研发和人才培育、物流平台、电商应用平台)、电商配套支撑体系类项目、电商应用企业类项目、电商重点示范类项目、电商发展环境类项目建设。此外,我市还将在财政、金融、用地、人才引进和培育、税收等方面,给予电商企业相应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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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奖励现代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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