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周阳)近日,网友“大雅的俗”向香城都市报新浪官方微博反映:3月7日,他在乘坐出租车付费时,被出租车司机违规多收费,同时,该司机还不给发票,且态度恶劣,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该网友黄先生。据黄先生介绍,3月7日上午11时10分许,他在咸安区林业局处,乘坐车牌号为鄂LT***6的出租车到鱼水路兴旺街口,计价器显示金额为8.5元。他拿出100元现金和五毛钱零钱付费,谁知出租车司机把五毛钱零钱退还给他,只找90元。司机表示,乘车费用达到6元以上,需要加收燃油附加费。
“我经常看新闻,的士现在是不需要收燃油附加费的。”黄先生说,经过一番理论,司机才又找了一块钱给他,但还是被多收了五毛钱。随后,司机直接将他推下车,并拒绝给他打印发票。这还没完,司机丢下一句:“你举报啊,我是私人车,没有地方能管我。”
记者了解到,目前城区出租车并没有加收燃油附加费,若市民遇到出租车司机收取燃油附加费,可拨打物价投诉电话12358进行举报。
市客管处法规科负责人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属实,将对当事司机作一定金额处罚,退还多收的车费,并对其进行停班培训。同时,若市民乘坐出租车遇到拒载、甩客、违规收费等情况,可拨打市客管处投诉电话8137113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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