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王远远、通讯员孔祥轶报道:20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该局出台办法,规范金牌导游员的评选。
评选金牌导游员,必须在咸宁从事专兼职导游工作不低于3年;持导游证(IC卡)上岗,按时参加并通过导游年审,近三年来无相关投诉,无导游IC卡扣分记录。
候选人由导游员自荐和旅行社推荐两种方式产生,经初审、笔试、面试、公式等环节,每年评选5名金牌导游员。笔试、面试由市旅游局统一组织,笔试成绩按30%加权计分,面试成绩按70%加权计分。
每届金牌导游员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给予金牌导游员在咸工作期间每人每月500元的津贴,按年度核发。作为咸宁旅游形象代言人,市旅游局将推荐金牌导游员参加重大活动的接待工作,并列入市旅游人才重点培养对象。旅行社拥有金牌导游员的数量,将作为其评优、评先、评A的重要依据。
金牌导游员实行动态管理。如有违反旅游管理规定或被游客投诉有重大问题,经核实后,取消金牌导游员称号,并终止其享受的各种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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