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1月3日至2015年1月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咸宁市进行了巡视。2015年2月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咸宁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坚定的政治态度担当整改责任
市委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视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重大载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加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重大机遇,旗帜鲜明抓整改,碰硬较真担责任。
(一)亮明整改态度,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常委会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市上下把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决不打折扣,决不搞变通,决不松尺度,决不走过场。市委成立了由时任市委书记任振鹤同志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细化任务,严明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时任市委书记任振鹤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周听取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市长丁小强同志主持召开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推动整改事项逐项落实。任振鹤、丁小强分别牵头抓好5类、6类问题的整改,14名市级领导按“一岗双责”要求直接参与22类133项整改工作,形成了书记挂帅、班子成员领题、专班具体负责的整改领导体制。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任整改办主任,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根据职能领责担责。形成市委常委会、整改领导小组、整改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五个层级联动,牵头责任和直接整改责任两类责任互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坚持整改全覆盖,严肃责任传导。2月15日,市委召开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交办会议,市“四大家”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正县级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悉数参会,市委直接将主体责任传导至下级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人。市整改办分两批次向整改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65份,由50家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领办,并向市委承诺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全市整改工作以责任单位为主体,广泛开展“七查三清”。“七查”即:查背景、查动因、查时间、查决策、查过程、查结果、查法纪;“三清”即:弄清问题来龙去脉、弄清人员是非曲直、弄清政策纪律依据。同时,注重举一反三,督促全市各地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专班,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自查自省,市整改办对各地各单位的自查报告逐家逐项审核,确保整改工作全覆盖。
二、以严格的督导机制擂紧整改节奏我市注重建立健全整改督导机制,擂紧一环套一环、一步催一步的整改节奏,努力提高整改质效。
(一)以“日报制”督进度。为把整改责任压实,市整改办就具体整改事项逐条制定《整改落实推进表》,实行一事一表推进、一日一报推动。该表内容涉及推进事项整改即时进展情况、建立台账清单情况、责任单位问责处理意见、牵头单位意见和纪检组织部门审核意见、需要提请研究的问题、责任领导审核意见等方面。市整改办每天下班前收集、晚上统计、次日早上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期间,市整改办收集《整改落实推进表》2000余份。“日报制”将整改责任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牵头单位、责任领导的责任扣紧扣实。根据日报情况,市委四次召开专题督办推进会,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按时保质推进。
(二)以“会商制”保质量。为加强整改工作的联动性,我市建立了重点难点问题会商制度。市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累计10余次,责任领导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累计80余次,市整改办召开协调会议20余次。具体整改事项实行“项目管理”模式,各责任领导分时段听取所负责整改事项的落实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见事见人见纪律见制度”的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及财政等职能部门协同责任单位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依法依纪依规开展。特别是在追责量纪方面,在遵循巡视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坚持从严从重予以追责。
(三)以“销号制”结硬账。市整改办制定了《整改进度一览表》、《巡视问题整改指导意见落实销号申报表》,并按照“一案一卷”、“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整改台帐,及时掌握全市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整改到位的进行销号。“销号”的基本条件是“整改措施具体、处理意见合规”,基本程序是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征求纪检、组织等部门意见,经牵头单位初审、牵头领导审核、市整改领导小组审定、省委第四巡视组核定。目前,“销号”112件,建立台帐112卷。
三、以严肃的执纪问责确保整改落实根据省委巡视办反馈的整改指导意见,确定了整改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照财经纪律、人事纪律、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做到事实清楚,处理有据,经得起历史检验。二是形成震慑原则。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社会影响恶劣的事件、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三是公开公正原则。调查处理公开公正,不搞暗箱操作、遮遮掩掩,一把尺子量到底。四是实事求是原则。对不同类别、性质、时间、情节的问题,实行区别对待、分类处理,不搞胡子眉毛一把抓、不分轻重一刀切。五是标本兼治原则。综合运用纠正问题、组织处理、追责问责、专项治理等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做到既见事又见人,既见纪又见制,实现标本兼治。
(一)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招投标不规范问题。按照实际情况实行停工停支付、全面清理、分类纠正。对已完工、验收、审计的项目,重新进行审核把关;对已完工、验收、未审计的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和决算审计工作,在整改完成前不予支付工程款;对已完工50%以内的项目,委托第三方做好已完工工程量的交工验收和审计工作,剩余工程量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已完工50%以上的项目,委托第三方做好已完工工程量的交工验收和审计工作,剩余工程量待集体讨论研究后再行决定;对未开工的项目,坚决停工,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招投标工作。给予未按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办事的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中医院等单位相关责任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二)关于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按“坚决清缴、依法规范”的办法处置。对企业违规违约的一律补缴到位,对存在违约拒不缴纳的,将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缴。对其他欠缴问题,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区分用地性质、合同协议、出让时间等具体情况,逐个提出处置办法。咸宁经济开发区已收回中百集团56.3亩土地使用权,追缴天邦置业752万元,追缴金岛房地产1020万元,追缴智联地产1200万元。对咸宁经济开发区原副主任、工委委员熊常芬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形成震慑。目前,双规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如咸宁经济开发区原副主任、工委委员程传利利用分管建设管理、征地拆迁的职权,贪污公款,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已对涉嫌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赤壁市原政协主席方保安进行立案调查,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同步进行侦查,陆续将13名主要犯罪团伙成员抓捕到位,并由审计机关对涉黑团伙承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审计。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的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周龙书立案调查,并在全市范围内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2014年以来,全市开展了小官大贪问题整治,其中涉案金额达10万元以上的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59名,涉案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28名,贪污受贿金额达10万元以上10人。
(四)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依照“退还归位、追缴财政”的办法予以纠正。此类问题主要涉及“三乱”、虚报挪用专项经费、违规私设“小金库”、“三公经费”居高不下、违规发放钱物等5类65个问题。目前,市财政局已追缴、追回违规资金8576.44万元,清退政策外发放的资金452.39万元,并给予违规政策外发放钱物的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房产局、市温泉中学等相关单位责任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五)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按照“治旧控新、限期消化”的办法进行纠正。采取自然退休、交流转任、优化三定方案、清理兼职等措施,力争在2016年9月前完成县级干部消化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科级干部消化任务。目前,已消化超配的市管县级干部49人、科级干部240人。
(六)关于破格提拔未按程序向组织报告的问题。一律按照“撤销原任职决定”的办法予以纠正。目前已对未按程序破格提拔的8名科级干部给予撤销任职;对违反程序和规定提拔任用的18名干部,全部予以撤销任职;对没有执行任职试用期规定的5名科级干部,重新组织了民主测评和试用期考察。依规依纪对54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含撤销任职决定)。
(七)关于“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按“认真反思、强化制度”办法予以处理。以市公务员局原局长王艳斌,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周龙书等人“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为鉴,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堵塞在干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坚持选任与监管并重,完善从严治吏制度。对4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1名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八)关于领导干部子女违规录用和提拔问题。按照“明确政策、有错必究”的办法予以纠正。除对当事人进行组织处理外,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目前,市纪委已对两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子女违规招录问题立案调查,正在进行处理之中。
(九)关于规章制度全面清理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全面清理”的办法予以纠正。废止了《关于促进咸宁市房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大型商贸服务类项目加快落户咸宁市有关规定的通知》、《咸宁市推进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咸宁经济开发区关于落实“四个全覆盖”制度的管理办法》、市政府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03年12月26日)等系列文件。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全面清理了近几年出台的政策文件,并进行全方位规范。
(十)关于专项治理突出问题。目前已从七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咸宁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市审计局已派审计专班进入,全面开展审计。咸宁经济开发区已制定制度,规范程序,对限额以下不需要招标的中介服务及其他工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年度公开遴选。二是国土规划领域专项整治,出台了建设用地会审制度及土地出让金征收、加强土地供后动态监管工作的制度。三是财经纪律领域专项整治,检查审理阶段基本结束,全面进入整改处理阶段。四是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对涉及单位团购房问题完成了调查统计,并进行了分类,下一步将根据存在的问题逐个整改。五是计划生育专项整治,对2014年度违法生育的国家工作人员已全部落实了党纪政纪处理,对5个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了“重点管理”,对21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六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整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基层干部监督制度,开展了基层干部“双述双评”,进一步加强基层集体财务管理。七是干部人事问题专项整治,出台了《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职数预审制度的通知》、《咸宁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等制度。坚持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十一)关于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问题。一是干部顶风违纪问题的查办情况。我市共收到省委第四巡视组交办的群众举报干部顶风违纪问题信访线索20件,已查结18件,另外2件已立案,正在调查核实。对通城县麦市镇原党委书记黎向阳在其父亲去世时收受礼金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免去其兼任的党委书记职务,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通报。对崇阳县天城镇原党委副书记郭奇雄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私借公款、虚报冒领公款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咸安区南川村原党支部书记董金山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对该案其他5名涉案人员也已司法审判。二是移交市纪委问题线索的查办情况。省委第四巡视组向市纪委交办重要问题线索46件,已查结26件,立案13件,移送司法机关5人。三是移交信访举报件的查办情况。省委第四巡视组先后分5批转交信访件924件,其中转交市纪委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505件,转交市信访局诉求类信访件419件。截至目前,转交市纪委的信访件已办结446件,办结率88.3%,初核转立案37件。四是移交市委组织部问题线索的查办情况。省委第四巡视组向市委组织部转交选人用人类问题线索22个,已办结19件,3件正在整改处理中。
截至目前,全市给予诫勉谈话以上处理130人,按级别分,副厅级3人、正县级28人、副县级34人,其他干部65人;按类别分,诫勉谈话72人,党内警告19人,党内严重警告14人,开除党籍11人,行政记过或警告7人,撤职或免职3人,“双开”2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3人,已移送司法机关7人。
四、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放大整改成果目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有些问题的整改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有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破解。下一步,将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软,以持续整改新成效催生从严治党新常态,以从严治党新常态放大整改落实新成果。
(一)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思想,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以强化和深化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两个责任”落实,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对尚需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逐一建档,逐项督办,逐件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
(二)构建“见事见人见纪见制”的正风肃纪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综合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坚持“见事见人见纪见制”并举,扎实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后续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全覆盖、真到位。重点抓好建设工程、国土规划出让、财经纪律、房地产、计划生育、干部人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7个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各项治理工作已全面铺开。
(三)推动形成“三不腐”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具体化、刚性化。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坚持以案为鉴,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形成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结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抓一促”主题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和纪律建设,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政治统帅,做到心中有党;坚持政治本色,做到心中有民;坚持政治担当,做到心中有责;坚持政治底线,做到心中有戒。坚持边整边建,积极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新机制,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开创廉洁兴市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5-8126275;邮编:437100;电子邮箱:xnzgb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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