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向东宁、通讯员成西报道:近日,市直一单位的干部任免方案被市委组织部否决,原因是该单位拟任的科级干部不符合其三定方案核定的职数。
今年6月份,市委组织部实行科级干部职数预审制度,把县(市、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管理的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职数配备纳入预审范围,对职务名称、职数层级、核定职数、现配职数、拟配职数等内容实行清单式预审,重点审查相关单位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以及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情况。目前,共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29批、168个拟配科级职数进行预审,纠正了6批、21个不符合规定的拟配职数。
据了解,根据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每次干部调整动议酝酿后,均需在第一时间填写上报《干部职数配备预审单》,并对拟配岗位机构名称、核定职数、拟配岗位职务名称、消化超配职数路径作出情况说明。同时,明确要求拟配干部职数未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核同意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不得上会讨论。凡是擅自超配干部的,作出的任职决定一律予以撤销,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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