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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1-01 07:01:00

(2015年12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月13日在温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咸宁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四届人大第一次、第三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审议《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补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表决设立市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表决市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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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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