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信访局一楼大厅有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着“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优先”主题的漫画讲解图。
“群众来了,先看个几分钟,再讲诉求。”咸宁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乐建舜说,为建立良好信访秩序,该市从依法导访、畅通渠道、督促担责等方面着力,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1月至9月,国家信访局通报全国来信转送件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有权处理部门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参评率、信访部门满意率和有权处理部门满意率,咸宁市均为100%。
咸宁市委书记李建明认为,信访问题需要依法解决,通过分类处理、部门担责、群众守法将信访事项引上法治轨道。
抓牢“一把手”主体责任
住在山间,能吃上自来水,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金沙坪村村民王德迟很感谢李建明。
因走马岭煤矿无证无序开采致村里地表多处塌陷、房屋受损、饮水困难。王德迟等村民联名信访,要求依法查封煤矿、解决饮水困难、补偿受损房屋等。
该案是国家信访局交办的信访积案,李建明主动包案,9月10日实地走访。
听了群众最新想法,李建明现场制订化解方案:走马岭煤矿永久关闭,崇阳县安监局、路口镇负责监管;饮水问题由县水利局提供饮水工程建筑材料及资金,路口镇负责协调有关村组确保9月底用上自来水;塌陷区域由县国土局查勘确认着手整治;县扶贫办负责对房屋受损户调查核实,考虑实行扶贫搬迁。
看到问题逐个解决,9月22日,王德迟作为信访群众代表在息访协议书上签字。
“信访部门不是直接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要强调有权处理部门的主体责任,改变办理信访事项是帮信访部门做事的错误认识,杜绝信访部门冲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一线现象。”在李建明看来,化解信访问题,“一把手”要担起首责。
为此,咸宁市实行信访积案“一把手”总包案制度,市、区、县三级层层传导压力,推进问题解决;将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列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处理群众诉求的积极性。
“抓牢‘一把手’主体责任,为厘清信访部门与职权部门职责创造了条件。”咸宁市信访局副局长宋伟先认为,信访部门相当于“导诊台”,有权处理部门是“坐诊医生”,两者各司其职就能解决好信访问题。
压实责任杜绝“程序空转”
作为咸宁市信访局网络办工作人员,朱敏最近多了一项工作: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及时提醒职能部门依法办理有关信访事项。
“这是我们推行‘倒369’督办机制的要求之一,以解决有权处理机关当‘甩手掌柜’、信访问题‘程序空转’现象。”乐建舜说。
10月22日,咸宁农民工柳忠(化名)网上信访,反映项目方拖欠61万余元工资,希望能得到帮助。
在“湖北省阳光信访系统”上看到柳忠的情况反映,朱敏将其转给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距办理时限到期前第9天,朱敏发现市人社局还未办理,遂打电话给具体经办人员督促;到第6天时,还没动静,朱敏请市信访局副局长邹飞给市人社局分管领导打电话,信访件转给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督促人社部门办理,乐建舜还向市人社局局长徐士新说明此事,请他督办。当天,人社部门作出处理意见。
朱敏的工作,是咸宁市创新信访督办机制的一个缩影。今年起,该市采取网上盯和网下督相结合的办法,各县(市、区)信访局落实一名网上工作人员,每天对网上信访工作实行滚动检查、交办;网下督办则由一名分管副局长负责。
“对超过规定时限未办理的单位,由市委督查室通报批评,必要时,要求单位一把手到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情况;不能说明原因的,由市纪委按规定追责。”乐建舜介绍。
为提升信访工作督办水平,咸宁市委成立了两个督办组,分别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树林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汉桥任组长,从市委督查室、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抽调干部组成专班,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按时办理信访案件情况。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咸宁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97.9%、按期办结率99.7%、满意率98.9%、有权处理部门满意率95%;全市有5名干部因信访工作不力被问责。 (原载2015年12月18日《法制日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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