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周阳、通讯员陈江宁报道:记者27日获悉,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市质监局分别在我市组织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企业746家,覆盖我市规模企业和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总体上看,我市产品质量稳中有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国家质检总局对我市建筑及装饰材料、烟花爆竹、电线电缆3类7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经检验,合格率为100%,同比上升了2.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在全省排名第1位。
省质监局重点抽查了我市化肥等17类产品、3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90个批次产品,合格率97.9%,同比提高2.95个百分点。
市质监局抽查了717家企业生产的823批次产品,抽查产品含盖人造板、食品包装、沐浴温泉水等产品,合格813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8.9%,同比上升了1.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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