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急于领证结婚的妹妹因未到法定婚龄,用家里户口本上未婚的姐姐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并以姐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二代身份证。11年后,想要南下打工的姐姐发现自己陷入窘境:没有身份证,出门连火车也没法坐,更没法招工进厂。
昨日,站在咸安公安分局马桥派出所门口,想起这拖了11年的烦心事,34岁的咸安区马桥镇村民王美(化名)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姐妹互换身份信息结婚
2006年上半年,24岁的王美结束了在外打工的日子,回到家中准备和男友到咸安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在辖区派出所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时,意外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显示为“已婚”。
随后,王美查询发现自己的户口登记信息显示已婚状态的“丈夫”并非自己男友,而是自己去年刚结婚的妹妹王丽(化名)的丈夫的名字。
一头雾水的王美回家询问妹妹才知道,2005年5月,由于王丽的未婚夫家里涉及外部利益事宜,急于领证的王丽未满法定婚龄,便通过母亲手里保管的户口本,用姐姐王美的身份信息登记注册结婚,随即将“王美”的户口迁至夫家所在地。
此时,王美要求妹妹将身份信息更改过来,但咨询之后发现其中的必要一环节是妹妹需要办理离婚手续。而此时王丽的丈夫坚决不同意离婚,声称离婚之后绝不复婚。好在男友通情达理,当年7月,王美与男友在未申领结婚证件的情况下办理了结婚酒席,婚姻关系也被亲戚朋友所认可。
2010年,王美的大儿子需要入学,而由于王美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无法给孩子上户口,此时王丽的丈夫仍然不同意通过离婚等程序来变更姐妹身份信息。无奈之下,王美拿着妹妹的户口信息去登记注册,与男友补办了结婚证,继而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
咸安警方:将依法调查核实
随着两个孩子的逐渐长大,王美夫妇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夫妻决定今年春节后一起南下打工,但是令王美头疼的是,几年前王丽用结婚证、户口本去辖区派出所办理了名为“王美”但头像是王丽的二代身份证,这让王美彻底没了辙。她没有属于自己的身份证,买不成火车票,更不可能在正规企业招工入职。
与妹妹王丽的紧急协商再次提上日程。王美说,近些年来,自己一直在家务农及带孩子,由于没有身份证,一直都没有出过远门。而此次王丽的态度也很微妙,由于丈夫的态度依旧强硬,王丽只得一直回避与王美的正面对话,以至于最后两姐妹之间的意见只能由大姐王琳(化名)代转。
昨日下午,大姐王琳告诉记者,当年王丽结婚时是从母亲手里拿的户口本,具体操作过程她也并不清楚,如今两个妹妹因为身份问题闹得不愉快,她作为大姐也很头疼。
在咸安公安分局马桥派出所,所长邓刚表示,王美、王丽姐妹俩的身份信息问题派出所会按照有关程序向上级汇报,由咸安公安分局依法依规处理。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咸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庞兵表示,大队工作人员对这姐妹俩的事情已有所了解,警方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情况属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两人身份信息进行变更。如涉及到违法问题,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及相关法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于王丽对协调处理此事的回避态度,一位警方人士表示,必要时王美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提起诉讼。
咸安民政: 需要先离婚再结婚
身份信息变更有了眉目,但是结婚证的问题依旧让王美很难松口气。
昨日下午,咸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工作人员表示,对记者所反映的妹妹冒用姐姐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暂时还不清楚,但是之前使用一代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时,由于部分身份证件黑白照片模糊难于辨认,有可能会发生审查不严的问题。
据悉,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可以撤销的原因为胁迫。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王美及王丽领证时曾受到他人胁迫,所以认定当时的登记是合法的,无法撤销。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事情属实,在公安机关依法变更两姐妹的个人信息后,两对夫妻需要持相关证件到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继而再按照变更后的正确个人信息办理结婚手续。
昨晚,事件中的核心人物王丽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自己结婚时才18岁,很多事情并不清楚,使用姐姐的信息注册结婚也不是出自自己本意,后来自己的身份证一直被王美拿走,不得已才去以自己的照片和姐姐的个人信息办理了二代身份证。
记者向王丽说明了公安机关及民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后,王丽表示将尽快与丈夫协商,争取早日返回咸宁配合姐姐处理好此事。(记者 程昌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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