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镇强 通讯员徐晓明)“6月底前,已通管道天然气县、市必须建立阶梯气价制度;9月底前,各县、市城区居民用水必须实行阶梯价格制度……”11日,记者从全市物价工作会议获悉,我市一批重点领域改革列出“时间表”。
全面建立阶梯气价制度。理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启动华润燃气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定价工作;出台我市车用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6月底前,已通管道天然气县、市必须建立阶梯气价制度。
全面建立阶梯水价制度。根据王英水库引水工程进展情况,科学合理调整咸宁城区供水价格;9月底前,各县、市城区居民用水必须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积极推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落实资源环境价格政策。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建立污水处理收费与治污成效挂钩的价格机制。6月底前,完成咸宁城区污水处理排污收费标准的调整工作。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方案的风险评估和法规性审查。出台市中心医院医疗服务正式价格。
完善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完善城市停车收费服务管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积极推行差别化的停车收费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停车设施建设的投入。
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改革管理。积极推动建立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价格政策。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程,加强文化、养老、殡葬、物业等公益性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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